近日,麗江市制定印發《2018年至2020年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對持續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安排、再強化、再落實,進一步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為全市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方案》明確,開展專項治理的重點是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堅決查處貪污侵占、行賄受賄、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突出問題,扶貧項目分配、審批、招投標、驗收等環節違規操作、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問題,向農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遷、產業扶貧、對口幫扶以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惠農資金“動腦筋”“伸黑手”等問題;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漂浮、盲目決策、弄虛作假、敷衍塞責,不為群眾脫貧出實招、想辦法,扶持對象、措施到戶、脫貧成效不精準、搞“形象工程”等問題。
《方案》指出,各級紀委、監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收集其他部門在扶貧領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按照先查先辦、快查快處、嚴查嚴處的要求,對問題線索進行處置,嚴肅查辦扶貧領域的腐敗問題;對問題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問責追責;及時、持續通報曝光典型問題。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要發揮好“探頭”作用,督促駐在部門在行業扶貧、產業扶貧、金融扶貧、定點幫扶、“掛包幫”及扶貧工作隊員管理等方面認真履職盡責,及時將發現的問題線索移交同級紀委、監委,并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查處工作。
《方案》強調,專項治理工作從2018年開始,一直持續到2020年全面完成脫貧任務。要圍繞脫貧攻堅總體部署和工作進度,一個階段一個階段抓,切實增強治理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動態推進、滾動實施,持續發力、善作善成,將從嚴從實要求貫穿專項治理全過程。
《方案》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把發現問題作為專項治理的關鍵舉措,每年開展1次重點抽查,時間不少于1個月;建立一年兩例會制度,交流經驗做法,通報突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傳導工作壓力;加強督查評估,對推進不力的及時約談主要領導,對專項治理工作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實或發現問題不整改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運用好“五項工作機制”,精準發現問題線索、落實線索移交機制、及時高效處置各類問題線索、加大問責追責力度、持續公開通報曝光。進一步完善脫貧攻堅“五級聯動”監督平臺,明確工作責任、規范信息錄入和審核工作、提高辦理質量和實效、深化巡察的監督覆蓋。要嚴厲懲治違法違紀問題、建立直查直辦制度、加強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其他組成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特別是要督促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配合黨委抓實抓細這項工作,系統提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發現問題、報告問題、督促整改問題的自覺和能力。(盧朝忠)